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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司法厅党委着力建设学习型机关
来源:江苏法制报发布时间:2012年08月30日作者:

      本报讯(特约记者 黄韬 记者 施为飞)8月24至25日,省司法厅党委举行厅机关处以上干部学习会,厅党委书记、厅长缪蒂生强调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,进一步提高厅机关处以上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,不断提升引领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,更好地指导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实践,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。

  学习会邀请了南京大学耿强教授、国防大学吕有生教授分别作了“当前宏观经济与江苏科学发展新局面”、“新时期我国面临的国际安全环境”专题辅导,观看了国家行政学院孙晓莉教授关于“加强领导干部素质建设”专题讲座录像。11名处以上干部在会上进行了学习交流。

  缪蒂生在开学讲话中说,作为厅机关中层以上干部,在建设学习型机关中肩负着组织领导和示范带动的双重职责,其学习能力的高低,直接影响着一个处室工作的效能和厅机关对下指导能力的强弱,进而影响着全系统的整体工作水平。要牢固树立学习就是工作的观念,把学习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,大兴勤学之风,探求善学之策,克服经验主义和懈怠情绪,坚持在学习中提高,在学习中进步。要向书本学,养成读书的习惯,也要向实践学习,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系统性、预见性和创造性。

  省司法厅党委要求,注重学用结合,用学习的成效推动工作的开展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“第一道防线”作用,继续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,围绕当前矛盾焦点,重点调处征地拆迁、企业改制、教育医疗、劳动争议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矛盾纠纷,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、民转刑重大恶性案件、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。着力抓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,加大教育帮扶力度,有效预防重新犯罪。着力做好法制宣传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,全面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稳定各项工作职责,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。